很多债务人担心债务逾期后,个人资产被查封、扣押,导致生活无以为继,于是盲目转移资产、隐匿财产,反而被认定为恶意逃债,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。其实,债务人无需过度恐慌,法律明确区分了“可执行财产”与“不可执行财产”,只要分清两者,合理保护个人合法资产,就能在履行还款义务的同时,保障基本生活。

首先,明确可执行财产的范围,避免无意识转移。可执行财产是指债务人名下,可用于偿还债务的合法财产,主要包括:房产(除唯一住房外)、车辆、存款、股票、基金、股权等有价证券,以及闲置的贵重物品、生产经营设备等。这类财产,在法院强制执行时,可能被查封、扣押、拍卖,用于偿还债务。债务人要如实申报此类财产,切勿故意转移、隐匿,否则会被认定为恶意逃债。
其次,重点掌握不可执行财产的范围,保障基本生活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以下财产属于不可执行财产,法院不会查封、扣押,用于保障债务人及家属的基本生活:一是债务人及所扶养家属的唯一住房(面积符合当地最低标准),无法拍卖、变卖;二是基本生活必需品,如衣物、家具、厨具、食品等,保障基本生存需求;三是债务人及家属的医疗费用、养老金、抚恤金等,用于维持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;四是残疾人的辅助器具、未成年人的教育用品等,不可执行。
此外,债务人要注意,合理保护资产与恶意逃债有本质区别。合理保护资产,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保留基本生活所需的财产;恶意逃债,是故意转移可执行财产、隐匿收入,意图逃避还款义务。前者合法,后者违法,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南京清债公司提醒债务人要分清可执行与不可执行财产,如实申报资产,主动履行还款义务,同时保留基本生活所需的财产,既不逃避债务,也能保障自身及家属的基本生活,避免因资产保护不当,陷入更严重的困境。